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申请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应当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的要求对环境、生态、资源可能产生危害的产品不予受理和保护。第二章nsp申请及受理第八条nsp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和企业以下简称申
申请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应当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的要求对环境、生态、资源可能产生危害的产品不予受理和保护。第二章nsp申请及受理第八条nsp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和企业以下简称申